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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第六卷> 四百五十八、巴克瑞魔虫

挥剑诗篇 大魔男 2704 2023-11-20 05:50

  基纳姆将混合着不甘与怨恨的目光投向身后的炼金台。在炼金台上面,有一颗皮球大小的红色虫卵,仅仅只是那颗虫卵丑陋的外形,就给人一种妖异和不详的感觉。

  

   基纳姆知道,这恐怕是拉斯伐瑞托大陆上,最后一颗保存完好的巴克瑞魔虫的虫卵了。

  

   相传在数百年前,一颗流星坠落在这片土地上,随着星星而来的,还有一种身披红色外壳的巨型怪虫。

  

   这些怪虫不但体型巨大,而且实力非常恐怖,到处捕食人类和牲畜,就连深渊巨虫这原本的虫族王者,在它们面前也只有成为餐点的份儿,这些所向披靡的怪虫甚至一度还将这个地区的深渊巨虫猎杀至几乎灭绝,因此人们都敬畏的称这种怪虫为“巴克瑞魔虫”!

  

   由于巴克瑞魔虫的肆虐,当时的阿鲁哈萨托一带几乎沦为人间地狱,就连帝国对于要如何除掉这些魔虫都感到大为头疼。

  

   不过幸运的是,这些恐怖的天外魔虫由于水土不服,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拉斯伐瑞托大陆的生态环境,相继罹患疾病,没有猖狂多久就全部死光了,当真可谓如流星般辉煌而又短促。

  

   当初这些巴克瑞魔虫随流星降临大陆的时候,其中的母虫产下了许多虫卵,但同样因为环境的关系,绝大部分虫卵最终都变成了死胎。目前在基纳姆手中的,就是最后一颗保存完好、有望孵化的巴克瑞虫卵。

  

   这颗虫卵,原本属于被基纳姆杀死的那名老炼金术士。那老术士之所以会选择隐居,其实就是为了钻研出能够将这颗虫卵平安孵化出来的方法。

  

   基纳姆杀死那名老术士后,也一直在研究这颗虫卵,不过就连资深的老术士都对此一筹莫展,他一个半路出家的年轻术士又怎能搞得定呢?因此这颗巴克瑞虫卵对于基纳姆来说,一直都是派不上用场又丢之可惜的鸡肋。

  

   而且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已经再无机会继续他的研究了。

  

   当基纳姆在望远镜中看到嘉儿对他竖中指时,他除了想要逃命,已经再没有任何想法。

  

   虽然不甘心,但是基纳姆不能不承认,太看轻埃唐代啦是自己今生最大的错误。

  

   基纳姆匆忙地将记载着自己炼金成果的笔记销毁,然后命奴仆为他牵过来一只变异蟋蟀。这只体型硕大的蟋蟀是他的宠物,同时也是神奇的代步工具,为了保命,他甚至打算离开阿鲁哈萨托,逃到边境国去谋求新的发展!

  

   基纳姆骑在蟋蟀的身上,想到敌人即将杀到自己老家,不觉夹紧了屁股,暗暗庆幸,好在自己有这个逃命用的神奇宠物,否则如果被那臭小子抓住,那就太凄惨了!

  

   “基纳姆主人,请您不要丢下我啊!”

  

   基纳姆的女奴在一旁看到她的主人脸色越来越差,早就穿好衣服,预备跟主人逃命。

  

   “滚开,你这个臭婊子,我才不要带上你这个累赘!”基纳姆无情地把他的女奴踢了出去。

  

   “虽然我有逃脱的把握,但是谁知道那小崽子还有什么没有施展出来的手段?用你的身体去帮我缠住他吧!”

  

   基纳姆说完之后,揪住蟋蟀身上的缰绳,低喝一声,蟋蟀一次就跳出百米,就这样一跳一跳的逃走了。

  

   “呜呜……基纳姆主人!”

  

   女奴的哭泣瞬间就被抛在身后,逃命的时候连个美人儿都不敢带上,成为一个炼金士后,基纳姆从未想过自己还会有如此狼狈的一天!

  

   幸好他拥有这只神奇的巨型蟋蟀,能够高效又快速地移动,否则现在他敢肯定,那个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肯定会把尖锐的木桩钉进他的菊花深处!

  

   真是气死了,本来以为自己的能力已经很强,在这偏远的阿鲁哈萨托也算得上一号人物,谁知道突然来了这样一个可怕的家伙!

  

   嗯,不过总算是及时逃出来,那些宝藏就让他留着给他没屁眼的儿子看医生吧,老子可是要命不要钱!

  

   基纳姆感觉到身下的蟋蟀跳跃的距离变得越来越短,也越来越慢,知道它已经疲累不堪,只好无奈地指挥它停下来。

  

   现在已经是半夜时分,天上的月亮明晃晃的照在旷野上,虽然不如白天视野广阔,但是也能影影绰绰望到一百米外的景物。

  

   四下一片静寂,显然埃唐代啦•多拉埃姆并没有追过来。

  

   基纳姆长出了一口气,暗自庆幸。看到巨型蟋蟀啃着地上的干草,基纳姆的肚子现在也是饿得咕咕叫,他耐心等蟋蟀填饱了肚子,却舍不得再骑乘,迈开两条腿,向远处山坡上的几点灯火走去。

  

   还好,没有让基纳姆感到失望,山坡上果然有几间孤零零的房屋,只是建筑形式有点古怪,像是几个巨大的圆形面包,充满了异族风情。

  

   房屋的门口插着几枝火把,上端缠着蘸过桐油的厚实布条,熊熊燃烧,难怪火光明亮,远远都能看到。

  

   房屋的两扇大门用青石板做成,看起来厚重敦实,就算是山中的猛兽恐怕都难以撞开。

  

   基纳姆看到门旁挂着一支包着铁皮的木锤,想来是给客人用来敲门的,不由暗赞一声主人细心。

  

   “当!当!当!”

  

   清脆的敲门声在夜晚格外响亮,基纳姆几乎没有怎么等待,就看到房门打开,从屋里走出来一个衣着古怪的老头子。

  

   这个老头子看起来有六十岁上下,满脸沧桑,一双浅褐色的眸子昏暗无光,黑色的头发和胡须卷曲在一起,头上戴着一顶五颜六色的小圆帽,圆帽顶端还散落下无数的红穗子,身上穿着一件长长的白袍,外面还套着一件磨得十分光滑的皮马甲。

  

   老头子瞧了瞧面前的这个看起来有些狼狈的年轻人,脸上忽然露出一丝喜色,右手抚胸,深深鞠躬说道:“尊敬的客人,您能驾临寒舍,吐尔逊深感荣幸!请您快些进来,尝尝我女儿煮的奶茶!”

  

   基纳姆本来已经编好了一套说辞,准备向主人解释自己的来历,谁知道对方竟然什么都没有问,就邀请自己进去喝茶。

  

   虽然感觉有些古怪,但是他现在又累又饿,一时也顾不了太多,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道:“那就多谢老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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